一、崗位職責
1.法務合規制度起草:負責法務合規管理制度的起草、修訂與完善,參與合規體系建設。
2.法務合規審查:負責起草、審核各類合同、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,提供專業法律意見,防范法律風險。
3.法律糾紛處理應對:訴訟、仲裁等糾紛的應對,制定訴訟策略,提起訴訟或應對訴訟,防范法律風險。
4.招采監督與機構管理:監督招采流程,執行中介服務機構選聘。
5.企業授權管理:起草總部對本企業授權方案的修訂建議并按流程報批。
6.風險化解:配合開展風險化解工作,制定并執行風險處置措施,降低公司損失。
7.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任職要求
1.碩士研究生(含)以上文化程度;法律、財務、金融、經濟等相關專業。
2.3年及以上融資租賃、信托、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或國有企業法律、合規管理工作經驗。
3.具備較強法律事務處理能力,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(A類)。
4.熟悉國家法律法規,能快速解讀與行業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。
5.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
6.有以下情況者,不得參加應聘:屬于四川發展中層正職及以上管理人員的主要利害關系人(即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)。
7.報名人員應該提供完整、真實、有效的個人信息,提供虛假信息者,一經發現,公司有權取消應聘、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。
工作地點:成都市或天津市